111年度申請案: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偉喬生醫_曾子玲主任偉喬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院內申請案_腎臟科_吳重寬醫師
- 院內_腎臟科_吳重寬醫師
112年度申請案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雙和醫院_趙祖怡教授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楊奕馨教授
- 院內_腎臟科_吳重寬醫師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偉喬生醫_曾子玲主任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花蓮慈濟醫院_朱堂元教授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羅氏大藥廠_謝常文處長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楊順發教授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王愈善總經理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吳銘芳教授
- 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姜乃榕教授
成果發表
未來若有申請出庫,本庫於每年12月月底定期公佈使用之研究計畫、成果。
利益回饋
申請者就本計畫資料資訊應用之回饋金說明:
- 利益回饋之方式:
- 可預期產生之權利金收入,其回饋比率或收取之定額費用由本庫審定之,本庫將與申請者事先以契約約定其回饋金額比率。
- 可能產生之商業運用利益難以預估者,於申請運用時依其運用性質與數量,收取定額費用,以約定回饋金比率8%為收費標準。
- 申請者之權利與義務
申請者負有主動申報未來商業運用情形之義務。原未預期可產生商業運用利益,當有商業收益產生時,應主動通報本資料庫。若經查有應通報而未通報者,停止其申請本資料庫檢體、資訊與資料一年,並應補繳足額之回饋金。
生物資料庫之商業運用利益,其回饋需由主持人或使用者填報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申報表進行審核。
本庫商業運用利益之相關資訊,經提報本庫倫理委員會後,每年12月底公告於本院公開網站
- 商業利益回饋對象
利益產生主要為本院參與者之貢獻,其後續衍生之商業利益回饋,50%將做為人體生物資料庫檢體管理儲儲存等行政費用,50%將交由本院社會服務室統籌運用回饋與弱勢病患。
產生之利益回饋若非交由本院社會服務室,則須提本庫倫理委員會討論後決議。
參與者如為原住民,則將商業利益回饋於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111年度申請案_商業利益金回饋:國衛院整合平台媒合申請案_偉喬生醫
申請案NBCT-SKH-111001:商業利益:57143(全給社福)
申請案NBCT-SKH-112007:商業利益:5714(50%社福,50%BBK)
申請案NBCT-SKH-112009:商業利益:9524(50%社福,50%B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