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醫院簡介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後稱本院)於1986 年11 月13 日經衛生署核准設立,1989 年6 月28 日正式動土興建,並於1992 年9 月2 日正式開幕啟用。2001 年7月通過衛生署評鑑,正式升格為醫學中心,迄今歷次評鑑均獲得主管機關與委員之肯定。
本院為提供就醫病人更良好的醫療環境,於2010 年10 月25 日啟用地上七層、地下二層之聖賢大樓,總建築面積10,187 平方公尺,設有牙科、一般門診、連續性可攜帶腹膜透析訓練教室、血液透析室、復健科、眼科中心、中醫中心,提供社區民眾更便利的就醫選擇。本院為士林、北投、三重、蘆洲地區醫療重心。
「維持現狀即是落伍,研究發展才有進步」是本院企業文化,秉持著核心價值3H(健康Health,希望Hope,幸福Happiness),持續致力於提升醫療品質、促進醫病溝通、維護病人隱私,以提供更優良的醫療環境,並深耕社區健康營造,成為在地之醫療重鎮,朝向樹立產業典範,創造更高的普世價值。
監督治理與經營管理
本院由最高監督治理團隊董事會及其經營管理團隊,以團隊概念共同建構,明訂組織架構及指揮系統,每年召開3 次董事會定期進行策略規劃與檢討會議溝通,由董事長擔任主席,並有利害關係人( 員工代表) 參與,聽取意見和建議,確保需求和關注點被考慮在內。
本院經營管理團隊由院長帶領醫療、教育研究、行政等院長室長官,統轄醫療、護理、醫技及行政等各科部室及42 個委員會。
本院董事會依據醫療法43 條設置,改選時由提名委員會考量董事之專業、多元與獨立性逕行董事提名,供董事會成員遴選,設置董事15 人,任期4 年,包含員工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董事會成員核心能力含括醫療(6 人)、財務(2 人)、法律(2 人)、管理(5 人) 背景。現行成員包含女性董事1 人,占比6.67%。其中董事年齡為51 歲(含)以上共15 位,占比100%。本院為財團法人組織,治理團隊均為公益董事,董事一律無薪酬,其薪酬與醫院經營績效無直接關係。
本院定期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於當屆董事任期屆滿六十日前籌組董事提名委員會,當屆董事任期屆滿三十日前召開董事改選會議,前屆董事會董事長於新任董事產生後三十日內,召集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由後屆董事於會中推選新任董事長、對外代表法人,並檢具相關文件陳報衛生福利部許可。依各董事之專長,對本院經營策略給予執行方向,通過各項重要決議。並設有醫療業務委員會及醫院擴建發展委員會,開會頻率分別為1 年3次及1 週2 次及不定期臨時會議,藉由委員會議進行溝通與協調,使重要決策得以執行。
依據董事會重要決議方向,本院定期每月舉辦院務會議、幹部會議、永續經營工作協調會等,藉由會議進行資訊傳達及討論重大政策;並透過協調會及主任會議等,進行內部溝通與協調,使重要決議得以執行。
各部門編列年度計畫預算時需符合本院宗旨、願景與目標,以求整體目標之方向一致。各部門設定年度目標時,會依當年度部門配合整體發展推動的重點,選定計畫目標並設定達成指標,透過檢視指標達成狀況,達到醫院之總目標及願景。
另每年針對與營運相關之經濟、環境及社會面向永續議題,不定期通知監督治理團隊與經營管理團隊相關課程,宣導並鼓勵進修,藉以協助團隊增進各項職能,提升公司治理成效,且對外發布永續報告書,向利害關係人揭露議合溝通管道、頻率、績效,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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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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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會議
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有效推動本院永續發展,設有永續發展委員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行政副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並由各單位指派主管及同仁參加,定期開會討論永續推動重點項目,檢視執行現況,並確認永續報告書之揭露內容與亮點績效,有效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之管道。
公協會與倡議
為了分享知識、資訊、經驗和最佳實務,本院主管及同仁積極參與公協會,期能發揮自身影響力,引領業界提升產業水準,參與之公協會包括專業團體之公會或全國聯合會(如醫師、牙醫師、護理師、藥師、呼吸治療師、醫事檢驗師、營養師、醫事放射師等各職類,及台灣內科醫學會、台灣外科醫學會、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台灣兒科醫學會、台灣急診醫學會、中華民國心臟學會、中華民國骨科醫學會、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台灣泌尿科醫學會、台灣腎臟醫學會、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台灣病理學會等)、政府機關轄下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或衛生局所屬機構委員會、中央健康保險署轄下委員會、縣市政府醫療相關委員會等)、學協會(台灣醫院協會、臺灣醫療品質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台灣健康保險協會、臺灣健康醫院學會、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社團法人台灣健康產業平衡計分卡管理協會、台灣生技產業促進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醫院工務暨醫學工程發展促進委員會、醫院高階營運管理促進會、醫院資訊暨智慧醫療發展促進委員會、中華民國防癆協會、中華民國三三企業交流會、台灣醫學教育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中華捐血運動協會、Global Green and Healthy Hospitals (GGHH)),並擔任各項職務包含理事及委員等,為醫療產業發展貢獻心力。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UN WHO)於1988 年啟動「健康促進醫院行動」倡議(Health‑Promoting Hospitals Initiative, HPH Initiative),期望透過組織文化、結構、過程與決策的改變,增進病人、員工及社區的健康。臺灣於2002 年開始推動健康促進醫院,並在2006 年成為WHO 健康促進國際網絡正式會員。本院響應此倡議,並接連於2013 年取得「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2017 年取得「健康醫院」(高齡友善合併於該年度認證基準)、2024 年加入健康醫院網絡會員,致力於實現「提升全民的健康、希望、幸福」願景,維護並促進醫護同仁、病人與家屬以及社區居民的健康。
關鍵字:CSR;新光醫院CSR;社會責任;永續發展;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Hospital Social Responsibility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