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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一樓 病歷複製本申請櫃檯
櫃檯辦理業務:
一、病歷紀錄與報告(紙本列印)。
二、中、英文病歷摘要(需5個工作天,由醫師完成)。
三、檢查影像光碟燒錄(包括心導管影像)。
四、【病歷資料線上申請】取件。
病歷資料申請作業須知
- 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
本人 臨櫃申請擇一:(文件證件皆須 正本 )- 國民身分證
- 有效期限內護照或居留證
法定代理人 申請共二項(文件證件皆須 正本 )- 未成年人病人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依照民法第12條規定)
- 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
- 禁治產者,需提出民事法院裁決公文。
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 申請代理人 申請申請 往生者共三項(文件證件皆須 正本 )- 往生者申請資格:配偶、子女為主(或依照民法1138、1139條規定)
- 除戶證明或相驗屍體報告書、死亡證明書、他院診斷證明書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
- 收費標準
- 病歷複製本:每次申請十張以內基本費200元,超過十張每張加收5元。
- 中、英文病歷摘要:每一科650元。
- 影像光碟:同一張光碟燒錄一個檢查200元、二個檢查400元、三個檢查以上500元(心導管影像光碟:500元/張)。
- 受理時間及詢問電話:
- 週一至週五:08:30~17:00,中午照常服務。
- 週六:08:30~12:30
- 週日、假日、颱風假及門診休診除外。
- 電話:(02)2833-2211轉2425(病歷課)
- 取件時間:
- 60張以下:二小時
- 超過60張未達100張:四小時
- 超過100張以上:二個工作日內取件
- 影像光碟:至少三十分鐘
- 整本病歷:視病歷資料多寡決定取件時間
- 來賓於門診看診時,可同時申請病歷複製本。
- 數位病歷僅限手機APP申請,無法臨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