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重視供應商及協力廠商管理,為有效提升與供應商及協力廠商間往來信賴度,讓使用單位用料需求不虞匱乏、所獲品質亦能有所保障,本院設有專責單位負責醫療器材採購及管理,成員由採購課及保管課人員組成,包含藥學、護理、會統及醫管等不同專業背景人員,定期每兩周召開會議討論相關之採購議題。近年為提升採購內控知識,委由外部專業機構授課「採購循環內部控制課程」。採購專業知識則採內部教育訓練方式進行,透過訓練使同仁順利取得採購證照。

供應商概況

本院為有效管理供應商,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重大採購標準作業程序」,對供應商進行分類與分級,針對交貨品質及配合情形定期檢核,以有效掌握供應鏈管理情形。目前本院供應鏈依照採購類別共區分為4 大類,包含協力廠商管理、儀器管理、醫材管理、藥品管理類4 類;2025年藥品採購共166 家,總金額2,550,222,310 元;衛材採購共388 家採購,總金額2,358,598,930 元。

本院在採購過程,積極選擇具備環保標章、節水認證或節電之綠色產品,2025 年綠色採購總金額58,996,133 元,善盡本院環境永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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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當地定義為台灣

本院以病人健康與福祉為重要準則,由保管課專責人員針對所有廠商交貨進行驗收檢核,並視品項偕同藥師、醫檢師等專業人員一同驗收,查核項目包含:是否標示衛署許可證號、許可證號與訂購單是否符合、實品或貨單與訂購單是否符合、外觀品質、效期等,2025 年發現衛材驗收異常件數共26 件;衛材瑕疵品件數:56 件;異常部分定期於總務部會議報告,並要求廠商改善。

協力廠商管理

協力廠商共6 大類:總務、供應、工務、儀器、資訊、照服員等,分別由總務、工務、資訊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訂有外包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範人員資格、健康檢查、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規定、緊急應變措施、服裝儀容、獎懲及休假規定;使外包工作人員瞭解本院外包業務承攬之要求與應配合事項,藉以提升醫務環境與服務品質,並作為簽約之參考。另一方面,外包人員依服務性質不同,每年定期健康檢查並呈報檢查結果,由業管單位查核達成率皆達100%,並有書面紀錄可供查閱。

協力廠商遴選

依協力廠商遴選作業程序招商,確認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相關證照。救護車業務證照資格依年度衛生局督導考核皆為優等以上;消毒除蟲人員具備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執照;維修人員具備工業及室內配線、冷凍空調、鍋爐等相關證照;照服員皆持有證書等。於續約時請協力廠商提供相關證照號碼,自發證單位網站查詢許可證是否有效。

協力廠商教育訓練

安排協力廠商人員每年參加6 類必修課程:包含感染管制3 小時、基本救命術4 小時、勞工安全衛生訓練1 小時、消防逃生訓練3 小時、病人權利與隱私1 小時、病人安全1 小時;2023 年清潔傳送外包人員上課完訓率達100%。

醫材管理

為保障民眾就醫人權,杜絕醫材不良品流入醫院影響病人權益,本院成立醫材管理委員會負責醫療器材採購及管理,制定醫材試用、進用及緊急採購申請辦法,增進醫材管理作業之效率與品質,每季開會檢討新進醫材進用管理。

另外,針對醫材不良品,依「異常事件通報辦法」填寫「異常事件通報單」,並至食藥署進行通報,業管單位聯絡廠商回覆醫材異常說明書及退換貨事項,並責請廠商三日內完成退貨、換貨處理。

內部除持續召開通識必修教育訓練課程,以達採購、保管與同仁皆知悉不良事件處理相關作業程序外,亦定期每季於醫材管理委員會會議檢討及追蹤醫材不良品項,醫材不良品自發生異常起需追蹤三個月,無異常再發生始可結案。切實從根本處解決醫材不良品問題,以預防再發生。

醫療儀器管理

醫療儀器採購及管理包含試用、評估、採購流程、維修維護保養。本院訂有醫療儀器管理辦法及各項標準作業程序。針對大、中、小型儀器依使用安全性、精密性及原廠建議,制定全院年度保養計劃。

與病安有關重要儀器設備,皆與廠商簽訂保養契約,實施專業級保養。依儀器的特性需求,設定不同的保養週期,例如洗腎機每月保養、超音波每季保養、IV PUMP 每年校正等。

為確保醫療儀器的正常運作,訂有重大儀器即時異常排除的因應規範,及故障排除作業程序,緊急狀況時可依據應變處理。夜間假日設有中控室及三班制叫修處理人員,確保日夜24 小時處理緊急叫修。心臟電擊器、IV PUMP 等重要儀器,提供備用機給各單位緊急使用。

藥品管理

本院設有藥事管理委員會,由醫療副院長擔任主任委員,進用新藥以「一進一出」為基本原則,制定藥品使用、管理標準與規定,定期檢討不適用藥品,每次會期檢討3 個月以上無耗用品項,檢討其臨床必要性,維持適當藥品種類。

藥事管理委員會開會時,由藥劑部提供分析藥品資訊,提供委員決策參考。藉由三個執行工作小組:處方用藥審查小組(DUE)、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小組(ADR)及藥品治療監測小組(TDM),檢討藥品使用控管政策、開方錯誤防錯機制、藥品不良反應預防機制等。自2016 年來,執行藥品不良反應通報品質績效良好。2025 年藥品開方異常率為萬分之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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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025藥品開方異常率

本院設有管制藥品管理委員會規範與管理醫事人員安全使用管制藥品,避免使用過當而致病人成癮,或使用過於保守以致無法緩解病人疼痛。成員有副院長、相關專科醫師、藥師、護理督導等,委員會每4 個月召開會議,任務為監督院內管制藥品之管理、配合主管機關列報長期使用成癮性麻醉藥品之非癌症個案、列報個案之審查與追蹤、管制藥品使用追蹤與稽核、規劃疼痛治療之用藥教育等。

管制藥品處方管理主要有:

  1. 醫師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列冊管理並更新,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需有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並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 
  2. 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設有專櫃加鎖儲藏、使用後之殘餘管制藥品,由管制藥品管理人員會同有關人員銷燬,並製作紀錄備查。 
  3. 訂有管制藥品減損時的處理步驟,予以記錄呈報,並有紀錄可查。 
  4. 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處方箋有特別存放貯藏供查核用,保留 5 年。 
  5. 每年有統計分析管制藥品的使用量及合理性,並於委員會中討論。 
  6. 委員會有對異常使用量(如品項、劑型、處方及個案等)進行檢討改善及追蹤。 
  7. 資訊化管理藥品庫存、批號及效期並使用智慧藥櫃條碼作業系統協助。 
  8. 訂定本院管制藥品管理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提供使用單位遵循與正確管理管制藥品。 
  9. 訂定本院疼痛處置與照護指引提供醫療人員正確合理使用管制藥品於臨床治療。 
  10. 醫令系統Pethidine 使用適應症控管。 
  11. 管制安眠藥開方管控: 非精神科安眠藥每日量不可> 2 顆,精神科安眠藥每日量> 2 顆時須說明原因、非精神科不可同時開立2 種以上( 含) 安眠藥,精神科開立2 種以上( 含)安眠藥,須說明原因、健保身分病人自費安眠藥設限不可> 7 日,非健保身分病人自費安眠藥設限不可>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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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2025 年管製藥物處方佔比

關鍵字:CSR;新光醫院CSR;社會責任;永續發展;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ospital Social Responsibility;永續供應鏈;醫材管理;藥品管理;醫療儀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