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收費說明
轉診掛號費
項目 |
掛號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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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費 |
門診 0元 |
急診 0元 |
***病人持有紙本轉診單首次就醫及一個月內四次之門診回診,優免掛號費。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本院代收
*依衛生福利部112.06.21衛部保字第1121260222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112.07.01生效)
對象 |
部份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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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轉診門診基本部份負擔 |
西醫170元 |
牙醫50元 |
中醫50元 |
法定或公告免部分負擔者: 重大傷病 (健保署審核通過,且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低收入戶 (福保身分) 榮民、榮民遺眷 三歲下兒童 |
免部分負擔 |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藥費100元以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101元以上收取20%,上限300元。
急診基本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本院代收
*依衛生福利部112.06.21衛部保字第1121260222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急診費用(112.07.01生效)
對象 |
部分負擔(不區分檢傷採定額方式收取) |
一一一般一般一般 |
750元 |
中低收入 (就醫時由院所讀取健保卡註記) |
550 元 |
持身心障礙手冊 (就醫時需出具證明)持身心障礙手冊 (就醫時需出具證明) |
0元 (本院補助550元) |
法定或公告免部分負擔者: 重大傷病 (健保署審核通過,且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低收入戶 (福保身分) 榮民、榮民遺眷 三歲以下兒童 |
免部分負擔 |
最新更新日期: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