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收費說明

轉診掛號費

項目

掛號費

掛號費

門診 0元

急診 0元

***病人持有紙本轉診單首次就醫及一個月內四次之門診回診,優免掛號費。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本院代收

*依衛生福利部112.06.21衛部保字第1121260222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112.07.01生效)

對象

部份負擔

經轉診門診基本部份負擔

西醫170元

牙醫50元

中醫50元

法定或公告免部分負擔者: 

重大傷病 (健保署審核通過,且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低收入戶 (福保身分) 

榮民、榮民遺眷

三歲下兒童

免部分負擔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藥費100元以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101元以上收取20%,上限300元。

急診基本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本院代收

*依衛生福利部112.06.21衛部保字第1121260222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急診費用(112.07.01生效)

對象

部分負擔(不區分檢傷採定額方式收取)

一一一般一般一般

750元

中低收入 (就醫時由院所讀取健保卡註記)

550 元

持身心障礙手冊 (就醫時需出具證明)持身心障礙手冊 (就醫時需出具證明)

0元 (本院補助550元)

法定或公告免部分負擔者:

重大傷病 (健保署審核通過,且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低收入戶 (福保身分) 

榮民、榮民遺眷 

三歲以下兒童

免部分負擔

最新更新日期: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