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醫師訓練

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2018年10月05日)

專科醫師訓練,應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為之。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以下稱訓練機構)之認定,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訂定基準,定期辦理,並將符合規定之訓練機構名單、資格有效期間、訓練容量及其他相關事項公告之。

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擬定訓練計畫,辦理專科醫師訓練;其接受專科醫師訓練之人數,應依核定訓練容量為之。

牙醫專科醫師訓練

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2018年10月05日)

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為之。

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之認定,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基準,定期辦理 ,並將符合規定之訓練機構名單、資格有效期間、訓練容量及其他相關事項公告之。

牙醫專科醫師訓練機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牙醫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 準,訂定訓練計畫後辦理訓練;其接受牙醫專科醫師訓練之人數,應按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公告之訓練容量為之。

  • 醫師之專科分科 (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2018年10月05日)

    • 1.家庭醫學科
    • 2.內科
    • 3.外科
    • 4.兒科
    • 5.婦產科
    • 6.骨科
    • 7.神經外科
    • 8.泌尿科
    • 9.耳鼻喉科
    • 10.眼科
    • 11.皮膚科
    • 12.神經科
    • 13.精神科
    • 14.復健科
    • 15.麻醉科
    • 16.放射診斷科
    • 17.放射腫瘤科
    • 18.解剖病理科
    • 19.臨床病理科
    • 20.核子醫學科
    • 21.急診醫學科
    • 22.職業醫學科
    • 23.整形外科
  • 牙醫師之專科分科 (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2018年10月05日)

    • 1.口腔顎面外科
    • 2.口腔病理科
    • 3.齒顎矯正科
    • 4.牙周病科
    • 5.兒童牙科
    • 6.牙髓病科
    • 7.贋復補綴牙科
    • 8.牙體復形科
    • 9.家庭牙醫科
    • 10.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
    • 11.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牙醫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