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 

行政院衛生署為健全醫院教學環境,促進醫院臨床教學及訓練成效,鼓勵醫院開設教學門診。

目的: 

主要乃是透過設立教學門診,建立門診教學模式,而非流於一般的門診跟診模式,以培育醫療人才,藉以訓練住院醫師、實習醫學生的專業醫學知識,紮實其臨床醫療經驗,以提高本院醫療服務品質,提升教學醫院臨床教學品質,並加強住院醫師、實習醫學生臨床訓練,以達到全人醫療的服務品質。

1. 就病人就醫上: 

在尊重病患隱私權及意願前提下,進行問診及醫療行為,病人權益並未受損失,更可以獲得良好的醫療品質。

2. 在教學上: 

指導者於平常的門診上特挑選具教學意義的特殊病例,並安排特殊病例於教學門診中指導被指導者。教學時間上也較具有彈性空間,即符合一診次少數病患的原則下,使指導者與被指導者彼此之間有充分時間做互動式的回饋教學,在教學相長的學習環境下,更紮實彼此的專業醫學知識。

3. 在醫療上: 

教學門診的設立可加強醫學人才的臨床訓練、提昇教學醫院臨床教學品質、鞏固醫院的醫療陣容、確保醫院的醫療品質等多方益處下,院方也極力推動此教學活動,使整個醫院的醫療團隊更上一層樓。